為保障廣大考生的正當利益和學校的合法權益,確保我院2016年及今后的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按規有序進行,特向社會作出如下承諾:
一、嚴格執行招生政策規定
嚴格按照湖北省招生委員會及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的招生錄取政策,嚴格遵守錄取工作程序,開展招生錄取工作,實施招生錄取工作“陽光工程”。
二、嚴格執行招生計劃
按照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全部通過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管理系統進行遠程網上錄取,不計劃外招生。
三、規范開展招生宣傳
學校招生工作在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在校招生委員會的參與監督下,由招生就業處具體負責實施,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承擔招生工作,不搞虛假宣傳,不采取任何形式的“有償招生”、“買賣生源”等措施招生。
四、嚴格招生錄取管理
錄取工作按照規定的政策、辦法和程序進行。嚴格執行網上錄取工作、計劃調整、退檔、信息發布、信訪接待等工作流程,使錄取工作在制度的規范下和嚴格的監督下進行。錄取結束后,錄取通知書經考生所在省級招辦審核批準后,由我校統一用“EMS”寄出。郵政局郵政特快專遞為我校新生錄取通知書發放的唯一渠道,我校不開辟其它任何發放渠道。錄取結果可在當地省級招生部門指定網站或我校招生信息網(http://xzjg.hbsy.cn/zsb/index.asp)查詢。
五、做好信息公開工作
嚴格做到我院招生政策、招生資格、招生章程、招生計劃、錄取程序、錄取結果、咨詢及申訴渠道、錄取新生復查結果等信息及時公開,接受社會監督,保證招生錄取工作公開透明。
六、做好招生咨詢服務工作
我校設有專人、專用電話和招生網頁,為廣大考生和家長提供咨詢。招生咨詢電話為:027-87378091,027-87378093,027-87378095,027-87378097,027-87378079;咨詢QQ為4000279540;招生信息發布網址:http://xzjg.hbsy.cn/zsb/index.asp
七、嚴格按照相關標準收費
我校嚴格按照現行的收費政策規定實行目錄清單管理制度,公示執行相應的收費標準。每年開學前將在學校官網窗口和報到現場設置收費公示欄,常年向社會公示,并根據國家和省新政策及時進行動態調整,便于社會監督,做到所有收費項目進清單,清單之外無收費。
八、招生工作實行全程監督
招生期間,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進駐錄取現場,對招生全過程進行檢查監督。
招生違規監督舉報電話:027-87378032
校長: 彭 鋒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