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專欄
    堅持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
    時間:2023-04-12 11:51 來源: 作者: 點擊:


    十一、堅持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

    ——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關鍵所在

     

    1.領導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組織者、推動者、實踐者

    112領導機關是國家治理體系中的重要機關,領導干部是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關鍵少數”,對全黨全社會都具有風向標作用。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各級領導干部在推進依法治國方面肩負著重要責任,全面依法治國必須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各級領導干部具體行使黨的執政權和國家立法權、行政權、監察權、司法權,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全面依法治國的方向、道路、進度。

    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主要是通過各級領導干部的具體行動和工作來體現、來實現。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要帶頭厲行法治,不斷提高依法執政能力和水平,不斷推進各項治國理政活動的制度化、法律化。

    113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黨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以來,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取得了重大成就,各級領導干部在推進依法治國進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同時,在現實生活中,一些領導干部法治意識比較淡薄,不尊崇憲法、不敬畏法律、不信仰法治:有的出于個人利益,打招呼、批條子、遞材料,或者以其他明示、暗示方式插手干預執法司法個案;有的認為依法辦事條條框框多、束縛手腳,凡事都要自己說了算,以言代法、以權壓法;等等。這些問題,影響了黨和國家的形象和威信,損害了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態文明領域的正常秩序,干擾了黨和國家制度體系運行,沖擊了人民群眾對法治的信心,給推進全面依法治國造成了很多問題。

    事實證明,領導干部對法治建設既可以起到關鍵推動作用,也可能起到致命破壞作用。如果我們的領導干部不能尊法學法守法用法,不要說推進全面依法治國,不要說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就連我們黨的領導、我國社會主義制度都可能受到嚴重沖擊和損害。所有領導干部都要警醒起來、行動起來,堅決糾正和解決法治不彰問題。如果在抓法治建設上喊口號、練虛功、擺花架,只是葉公好龍,并不真抓實干,短時間內可能看不出什么大的危害,一旦問題到了積重難返的地步,后果就是災難性的。

    全黨同志特別是高級干部必須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任何人都不得違背黨中央的大政方針、自行其是,任何人都不得把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當兒戲、胡作非為,任何人都不得凌駕于國家法律之上、徇私枉法,任何人都不得把司法權力作為私器牟取私利、滿足私欲。黨紀國法的紅線不能逾越。

    2.領導干部要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114領導干部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是實現全面依法治國目標和任務的關鍵所在。各級領導干部要自覺增強法治意識,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帶動全黨全國一起努力,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上不斷見到新成效。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領導干部心中無法、以言代法、以權壓法是法治建設的大敵。”領導干部尊不尊法、學不學法、守不守法、用不用法,人民群眾看在眼里、記在心上,并且會在自己的行動中效法。領導干部尊法學法守法用法,老百姓就會去尊法學法守法用法。領導干部裝腔作勢、裝模作樣,當面一套、背后一套,老百姓就不可能信你那一套,正所謂“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

    115領導干部要做尊法的模范,帶頭尊崇法治、敬畏法律。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把尊法放在第一位,因為領導干部增強法治意識、提高法治素養,首先要解決好尊法問題。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是領導干部必須具備的基本素質。只有內心尊崇法治,才能行為遵守法律。每個領導干部都要牢固樹立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權由法定、權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觀念,徹底摒棄人治思想和長官意識,決不搞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對各種危害法治、破壞法治、踐踏法治的行為,領導干部要挺身而出、堅決斗爭。

    對領導干部的法治素養,從其踏入干部隊伍的那一天起就要開始抓,教育引導他們把法治的第一粒扣子扣好。一個干部能力有高低,但在遵紀守法上必須過硬,這個不能有差別。一個人縱有天大的本事,如果沒有很強的法治意識、不守規矩,也不能當領導干部,這個關首先要把住。一方面,要加強教育、培養自覺,促使領導干部不斷增強法治意識,養成法治習慣。另一方面,要加強管理、強化監督,設置領導干部法治素養“門檻”,發現問題就嚴肅處理,不合格的就要從領導干部隊伍中剔除出去。決不能讓那些法治意識不強、無法無天的人一步步升上來,這種人官當得越大,對黨和國家危害就越大。

    116領導干部要做學法的模范,帶頭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學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在那些違法亂紀、胡作非為的領導干部中,相當多的人是長期不學法、不懂法。許多腐敗分子在其懺悔錄中都談到,不知法是自己走向腐敗深淵的一個重要原因。各級領導干部或多或少都學過一些法律知識,但同全面依法治國的要求相比,還很不夠,必須加強學習,打牢依法辦事的理論基礎和知識基礎。

    要系統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準確把握我們黨處理法治問題的基本立場。首要的是學習憲法,還要學習同自己所擔負的領導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各級領導干部要把學習黨章作為必修課,走上新的領導崗位的同志要把學習黨章作為第一課,帶頭遵守黨章各項規定。各級黨委要重視法治培訓,完善學法制度,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學院等都要加強對領導干部法律知識的教育。

    各級領導干部尤其要弄明白法律規定怎么用權,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而不能當“法盲”。很多事情黨紀國法都有明確規定,平時認真學一學、看一看,做事情前認真查一查、看一看,心中高懸法律的明鏡,手中緊握法律的戒尺,知曉為官做事的尺度,就可以避免犯錯誤、走邪路。法律是行使權力的依據,只有把這個依據掌握住了,才能正確開展工作。如果一味跟著感覺走,難免偏離法治軌道。

    117領導干部要做守法的模范,帶頭遵紀守法、捍衛法治。領導干部要牢記法律紅線不可逾越、法律底線不可觸碰,帶頭遵守法律、執行法律,帶頭營造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環境。謀劃工作要運用法治思維,處理問題要運用法治方式,說話做事要先考慮一下是不是合法,把握不準的就要去查一查黨紀國法是怎樣規定的,還可以請法律專家、法律顧問幫助把把關。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要從自身做起,給下級帶好頭,做遵紀守法的模范。

    黨紀國法不能成為“橡皮泥”、“稻草人”,無論是因為“法盲”導致違紀違法,還是故意違規違法,都要受到追究,否則就會形成“破窗效應”。明代馮夢龍在《警世通言》中說:“人心似鐵,官法如爐。”意思是任人心中冷酷如鐵,終扛不住法律的熔爐。法治之下,任何人都不能心存僥幸,都不能指望法外施恩,沒有免罪的“丹書鐵券”,也沒有“鐵帽子王”。

    118領導干部要做用法的模范,帶頭厲行法治、依法辦事。領導干部要把對法治的尊崇、對法律的敬畏轉化成思維方式和行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問題、作決策、辦事情。

    現在,廣大干部群眾的民主意識、法治意識、權利意識普遍增強,全社會對公平正義的渴望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強烈,如果領導干部仍然習慣于人治思維、迷戀于以權代法,那十個有十個要栽大跟頭。各級領導干部要把依法辦事理念根植于頭腦中,自覺用法律厘清權力邊界,用法律約束權力行使,確保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堅持用法治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不斷提高依法履職的能力和水平。

    119領導干部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靠自覺,也要靠制度保證。我們黨就此提出了一系列制度安排,包括建立法律顧問制度、設立公職律師,完善黨政部門依法決策機制,建立行政機關內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建立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建立法治建設成效考核制度,等等。必須抓緊建立健全、嚴格遵循執行這些制度,使這些制度成為硬約束。

    3.領導干部要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120領導干部是否具有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能力,直接決定著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成效,也直接決定著法治能否成為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要強化依法治國、依法執政觀念,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應對風險的能力。”

    當前,一些領導干部還不善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工作,一些地方和部門還習慣于僅靠行政命令等方式來進行管理,習慣于用超越法律法規的手段和政策來推動發展,習慣于采取陳舊的計劃手段、強制手段完成任務,這些做法必須加以改變。

    121各級領導干部應當主動適應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工作要求,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能力,這是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上必須具備的素質本領。

    要守法律、重程序,這是法治的第一位要求。要嚴格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嚴格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作決策、開展工作多想一想法律的依據、法定的程序、違法的后果,自覺當依法治國的推動者、守護者。

    要牢記職權法定,明白權力來自哪里、界線劃在哪里,做到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各級黨政組織、各級領導干部手中的權力是黨和人民賦予的,是上下左右有界受控的,不是可以為所欲為、隨心所欲的。要把厲行法治作為治本之策,把權力運行的規矩立起來、講起來、守起來,真正做到誰把法律當兒戲,誰就必然要受到法律的懲罰。

    要保護人民權益,這是法治的根本目的。要自覺把保護人民權益作為各項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從實體、程序、時效上充分體現依法保護人民權益的要求,使法律及其實施有效體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權益、激發人民創造力。

    要受監督,這既是對領導干部行使權力的監督,也是對領導干部正確行使權力的制度保護。不想接受監督的人,不能自覺接受監督的人,覺得接受黨和人民監督很不舒服的人,就不具備當領導干部的起碼素質。各級領導干部都要牢記,任何人都沒有法律之外的絕對權力,任何人行使權力都必須為人民服務、對人民負責并自覺接受人民監督。

    122把能不能依法辦事、遵守法律作為考察識別干部的重要條件。用人導向最重要、最根本、也最管用。我們黨選拔任用干部的標準就是德才兼備,而法治觀念、法治素養是干部德才的重要內容。在相同條件下,要優先提拔使用法治素養好、依法辦事能力強的干部。如果我們不是把嚴守黨紀、嚴守國法的干部用起來,而是把目無法紀、膽大妄為、飛揚跋扈的干部用起來,那就必然會造成“劣幣驅逐良幣”現象。要把法治素養和依法履職情況納入考核評價干部的重要內容,讓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成為領導干部自覺行為和必備素質。對特權思想嚴重、法治觀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評教育,不改正的要調離領導崗位。

    4.黨政主要負責人要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

    123黨政主要負責人要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這是推進法治建設的重要組織保證。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各級領導干部要把責任擔起來,不搞花架子、做表面文章,不能一年開一兩次會、講一兩次話了事。黨政主要負責人要親力親為,不能當甩手掌柜。”各級黨政主要負責人要對法治建設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任務親自督辦。

    黨政主要負責人要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加強和改進對法治建設的領導。要堅持權責一致,確保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堅持以身作則、以上率下,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統籌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工作,每年都確定重點任務,明確完成時間,做到年初有分工、年中有督察、年末有考核,全年有臺賬。

    黨委主要負責人在推進法治建設中應當充分發揮黨委在推進本地區法治建設中的領導核心作用,定期聽取有關工作匯報,及時研究解決有關重大問題,將法治建設納入地區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與經濟社會發展同部署、同推進、同督促、同考核、同獎懲。政府主要負責人在推進法治建設中應當加強對本地區法治政府建設的組織領導,制定工作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及時研究解決法治政府建設有關重大問題,為推進法治建設提供保障、創造條件。

    124要完善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的約束機制。黨政主要負責人應當將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列入年終述職內容,上級黨委應當對下級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開展定期檢查、專項督查。上級黨委應當將下級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納入政績考核指標體系,作為考察使用干部、推進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據。對不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的黨政主要負責人,上級黨委要及時告誡和約談,嚴肅批評。對一個地方、一個部門接二連三發生重大違法案件、造成嚴重社會后果的,必須嚴肅問責、依法追究。黨政主要負責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的,應當依照《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有關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法規予以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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