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湖北水利水電職業技術學院基本情況
湖北水利水電職業技術學院是2002年經湖北省人民政府批準組建的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辦學60 年來,累計為國家培養和輸送各類中高級專業技術人才4萬多名,并逐步發展成為全國重要的水利水電人才培養基地、水利部行業定點培訓中心和行業職業技能鑒定中心。2012年,被水利部確認為首批“全國水利高等職業教育示范院校”。被省教育廳授予“省級平安校園”,被湖北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最佳文明單位” 光榮稱號。2013年,被湖北省總工會授予“湖北五一勞動獎狀”。
學院共有兩個校區,總占地面積600畝,在校生9000余人。學院現有在職教工400余人,其中專任教師242名,正、副高級職稱教師 95名,“湖北名師”1名,湖北省“楚天技能名師”特聘教學崗位6個。學院設有院辦、黨辦等11個職能處室和職業技能鑒定所、后勤服務中心、繼續教育部等3 個管理及服務單位;開設有水利工程系、建筑工程系、機電工程系、電力電子系、商貿管理系、基礎課部、思政課部等7個教學系部;開辦了設計院、監理公司等3個產業實體。學院開設高職專業39個,其中全國水利職業教育示范專業2個、湖北省高職教育重點專業2個,省級重點及教學改革試點專業4個。學院現有國家級精品課程1門、省級精品課程5門、教指委精品課程2門,擁有國家及省級實訓基地5個。
學院現有資產總值4億多元,其中教學儀器設備總值達5500萬元。圖書館建筑面積2.2萬多平方米,館藏圖書50余萬冊。學院主動適應市場經濟形勢,堅持服務水利行業、服務“三農”、服務區域經濟發展的辦學方向,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以培養高素質技能型人才為目標。
二、2019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預算安排情況
2019年本單位預算數為15603.98萬元,其中人員經費9784.98萬元,公用經費3043萬元,項目經費2776萬元。年中增加了3612.79萬元預算變動指標。總計可使用19216.77萬元。
(二)收入支出執行情況
2019年度收入執行為14914.97萬元,包括財政補助收入10025.29萬元、上級補助收入0.55萬元、事業收入4466.5萬元和其他收入422.63萬元。
2019年度共發生支出16214.04萬元,其中人員經費支出9615.45萬元,公用經費支出2711.78萬元,項目支出3886.81萬元。
(三)2019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情況(三公經費為專戶管理資金預算):
“三公”經費預決算對比分析表
單位:萬元
項目名稱 |
年初預算 |
決算數 |
差異數 |
差異率% |
依據或說明 |
合計 |
90 |
55.31 |
-34.69 |
-38.54% |
|
一、因公出國(境)費用 |
15 |
12.16 |
-2.84 |
-18.93% |
|
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
60 |
40.15 |
-19.85 |
-3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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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務用車購置 |
0.00 |
0.0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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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
60 |
40.15 |
-19.85 |
-3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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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務接待費 |
15 |
3 |
-12 |
-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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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19年度政府采購情況說明
2019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3055.14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111.92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1943.22萬元,其中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預算1790.13萬元,占政府采購預算比重的50.16%。
(五)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單位共有車輛7輛,價值177.68萬元,其中:部級領導干部用車0輛、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用車0輛、其他用車7輛,其他用車主要是:轎車3輛、小型載客汽車1輛、大中型載客汽車1輛、其他車型2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6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2臺(套)。
三、關于2019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我單位對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評價,共涉及項目2個,資金2776萬元。學院成立績效評價工作組,在湖北省財政廳、水利廳及學院教職工及學生的大力支持和積極配合下,績效評價工作組積極進行前期準備,通過多種方法搜集數據與資料,從項目執行、產出、效益三個維度對項目執行情況及績效情況進行綜合分析、評價,最終形成績效自評報告。
(二)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高職高專人才培養工作水平達標項目績效評價結果級別為“良”。本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項目管理一般,產出較好,效果較好。項目實施有相應的資金保障、人員保障和完善的制度保障,項目建設能夠形成可持續的影響,項目風險可控。
國家獎學金項目績效評價結果級別為“優”。本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項目管理完善,產出優秀,效果較好。項目實施有相應的資金保障、人員保障和完善的制度保障,項目建設能夠形成可持續的影響,項目風險可控。
(三)績效評價結果擬應用情況
項目績效自評結果在單位內部進行通報,并根據有關規定進行公開。
四、專業名詞解釋
財政撥款收入:指同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事業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即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預算因客觀條件變化未執行完畢、結轉到本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既包括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也包括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的結轉和結余。
結余分配:反映單位當年結余的分配情況。
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既包括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也包括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的結轉和結余。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發生的用非財政預算資金對附屬單位的補助支出。
“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五、部門決算公開的7張報表(見附表)
附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