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班級:
根據《湖北水利水電職業技術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實施辦法》,現就2018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等級認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認真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等級認定的宣傳
開展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等級認定,建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貧困生檔案是評定國家助學金的前期準備工作。各系部、各專業、班級要高度重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等級認定工作,切實做好宣傳,并按照《湖北水利水電職業技術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實施辦法》認真組織實施。
二、認真把握認定工作重點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重點是:
1、2018級新生,特別是未成功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導致在校學習和生活困難的新生,同時重點關注云南、貴州、甘肅、四川、寧夏、西藏等地區家庭經濟困難新生;
2、家庭遭受洪澇災害情況嚴重、生活十分困難的學生;
3、過去家庭經濟不困難,因特殊原因導致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
4、在上學年評定工作過程中不主動申請認定且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
三、嚴格把握認定條件的標準,確保認定的工作質量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等級認定工作堅持一年一評定,半年一復查,原則上要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先申請,后認定。各輔導員要鼓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積極申請等級認定,且盡可能的提供認定等級所需要的相關證明材料,同時要嚴格按照《湖北水利水電職業技術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與管理實施細則》的認定標準和條件認真組織評定,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等級認定與其家庭經濟狀況相符。
注意:2018級新生申請等級認定可提供《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或手寫的家庭經濟情況證明,在校生一般應為手寫證明。如家庭經濟情況證明格式不規范,描述過于簡單或有涂改,學生本人應補充手寫的申請書。調查表或家庭經濟情況證明只需加蓋村委會或街道辦事處或民政部門專用章其中之一。
各系部務必于10月26日前完成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等級認定工作,并將認定結果上報院學生工作處審核備案。
附件:1、湖北水利水電職業技術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等級認定備案表
院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