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衛處工作職能
一、負責學院安全保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二、負責學院安全生產工作、水利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工作。
三、負責學院消防安全工作。
四、負責組織開展師生安全教育,督促安全防范措施、檢查,督辦各種事故隱患的整改,做好安全事故防范工作,確保校園安全。
五、負責組織做好內部人員的戶籍、居民身份證管理工作和流動、暫住人口的安全管理工作。
六、承擔學院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工作。
七、承辦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